新甘肃客户端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胡旺弟)1月18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了解到,近期出台的《甘肃省税费征管保障办法》(下文称《办法》)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共六章三十六条,包括信息共享、征管协作、税费服务等内容。
《办法》明确税务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涉税费信息共享交换机制,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涉税费信息资源共享共用。建立税费信息共享目录,明确共享范围、共享内容、数据格式等,并定期更新。同时,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强智能化税费大数据分析,不断强化税费大数据在经济运行研判和社会管理等领域的深层次应用。
在征管协作方面,明确了公安、自然资源、市场监管、不动产登记机构等部门职责,从税费优惠协助、非税收入征收协作、注销登记协助、纳税信用管理、税警协助等方面联动构建更高层级、更广范围、更加高效的税费征管协作共治新格局。
在税费服务方面,明确税务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健全税费优惠政策便捷享受机制,提高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效率,精准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充分享受税费优惠。并通过现场、网络、电话等多种方式,无偿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纳税缴费咨询服务,无偿组织纳税缴费申报、税费优惠等培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依法纳税缴费的意识和能力。同时,鼓励支持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提高专业服务能力,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专业化、规范化、个性化的税费服务。